什么是“裸官”?

所谓“裸官”,主要是指将配偶子女及财产移民或转移到中国境外的公职人员。

“裸官”现象在中国一些官员中早已暗中流行。在大权在握、炙手可热之时,将妻儿全部移民海外,既便于将腐败所得转移出境,又为自己腐败行为一旦暴露留好后路。即使不慎“翻船”、外逃又未成功,一人“受过”,也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。

早在1997年,中共中央就把“本人、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、子女出国(境)定居的情况”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。2009年,深圳还规定“裸官”“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”。